新闻中心
我校第二轮校内巡察工作圆满结束

供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20/10/23 14:09:46)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9日,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开展了驻点巡察工作。本次对4个单位的巡察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的,两个巡察组坚持工防结合,克服疫情影响,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四个落实”,根据被巡察单位的不同特点,明确观测点和重点,提高了巡察精准性和针对性。

10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了各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小虎就进一步做好校内巡察工作提出七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要不断强化政治巡察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三是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四是要有序加快推进巡察工作,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五是要推进党建和学校发展的有机统一,推动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六是要加强对共性和个性问题、二级单位与学校问题的梳理,有针对性的做到即知即改;七是要及时对巡察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10月21日至22日,校党委两个巡察组召开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议,分别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4个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校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冯年华、校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校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张远凤在反馈会上指出,4个被巡察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推动落实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近三年来,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了明显提升,在我校加快建设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校党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反馈会强调,各单位要从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单位又好又快发展融合在一起,统筹谋划,同向发力,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将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并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




(通讯员:吕婧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