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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供稿:院长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3/01/04 14:12:00)

各单位、部门:

经研究决定,2023年寒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2023年1月6日—2月18日为寒假。2月19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2023年1月9日起开始轮休,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安排或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关工作。2月17日(星期五)起正式上班(2月18日、2月19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如遇有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应按规定妥当处置并及时上报,确保信息上通下达。各单位、部门要提高安全保卫意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寒等工作,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二)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部署安排,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并充分利用好轮休时间,提前谋划部署明年工作,为新学期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三)各级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强化党风廉政意识。

(四)轮休期间各级干部须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如外出离开南京,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宁。

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