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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庭审进校园”走进金陵科技学院

供稿:紫金山新闻网    (2018/10/19 12:48:13)

江宁法院“庭审进校园”走进金陵科技学院

 


1017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在金陵科技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九十余名师生到庭旁听,江宁电视台参与采访。



20177月,被告隋某从原告吴某处批发一批床上用品用于销售,隋某给吴某出具了借条1张,载明:“隋某在吴某处借款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圆整(342000元),均为货款,2017915日还清”。
    上述借条上约定还款日届满后,隋某仅向吴某支付了19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由隋某继续销售吴某提供的床上用品。但自20186月起,隋某未再为吴某销售床上用品,吴某诉至法院要求隋某赔偿各项损失20000元。



庭审中,淳化法庭王波法官围绕违约事实、损害结果等依法组织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王波法官与同学们深入交流,劝诫大学生当前应该把学习作为主业,提高技能在毕业后施展拳脚;如要从事商业活动,应该客观评估自身的社会经验、资金状况等条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审查,不要被短期利益蒙蔽。


王思涛院长表示,这样的活动,一是针对性强,由江宁法院精心挑选了大学生创业纠纷的案例,贴近大学生生活;二是专业性强,庭审流程的规范和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给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三是时效性强,大一新生通过学习加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有利于今后的职业生涯。






活动结束后很多学生深有感悟,他们表示之前仅是在电视上看过庭审,今天能够亲历真实的庭审,更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大学生要遵守法律,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及时以后不从事法律专业,也要继续学习法律。


为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扩大司法审判在青少年中的影响,推动法制宣传进校园,南京两级法院与高校积极合作开展“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本次活动是江宁法院第三次到金陵科技学院开展“庭审进校园”。

据了解,到场的90余名学生是以班级为单位在全校4000余名新生中选派的学生代表,庭审结束后更有利于掀起大学新生学法用法的新高潮。紫金山编辑 付昱

本文刊于20181018日“紫金山新闻”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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