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我校与河海大学举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交流会

供稿单位:商学院 作者:黄阳 责编:徐立岗 供稿时间:2025-06-30 10:49

6月27日,我校商学院与河海大学商学院在3号科技楼110会议室举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交流会”。河海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张可、院长助理周申蓓、会计系党支部书记新夫、博士生导师张婕、MBA学术主任李卉以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代表来校交流。我校副校长顾晓燕,研究生处处长张长青,商学院院长刘磊、副院长陶应虎、副院长黄阳、会计系系主任刘小萌、教授代表朱长宁等参加活动。

顾晓燕对张可一行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校办学特色、建设成果及发展规划。她表示,与河海大学商学院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对于我校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建设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以及未来申请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秉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彼此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出一批既懂理论前沿、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人才。她指出,我校在与河海大学商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工作中应不断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从政策、组织、经费等方面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张可对河海大学商学院与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详细介绍了双方合作开展情况与未来计划。他强调,联合培养项目对于博士生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是博士生提高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他表示,将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张长青在讲话中表示,我校高度重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推进,出台了《金陵科技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文件,并详细介绍了学校对于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激励机制、科研奖励和奖学金资助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会中,两校博士生导师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业规划、学术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指导和交流。

此次交流会是在前期两校商学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下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的探讨和部署,对于我校博士点培育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交流会

导师组组长周申蓓、副组长顾晓燕与联合培养博士生宁静

导师组组长新夫、副组长刘磊与联合培养博士生生然

导师组组长张可、副组长朱长宁与联合培养博士生丁梦瑶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邮编: 21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