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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江宁、幕府校区)校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供稿:合作与发展规划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9/07/19 15:29:36)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金陵科技学院就金陵科技学院(江宁、幕府校区)校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本次招标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江宁、幕府校区)校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三、项目概况及内容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87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属高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通知》(苏教发函〔2017〕9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有关建设标准,统筹考虑学校办学定位、“两升”事业发展规划,拟对江宁、幕府两个校区进行校区总体规划的修编,科学规划与统筹协调各校区发展定位、优化校区空间布局、镌刻校园文化记忆,着力构建“智慧、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校园设施与环境,为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办学条件保障。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规划设计深度应能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招标活动。

9.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金陵科技学院(http://www.jit.edu.cn)网页中“通知公告”中自行下载附件。

六、投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7月29日

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投标材料。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行政楼425室

七、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8196、18913805649

金陵科技学院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