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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选调的通知

供稿:组织部(党校)    (2018/10/30 09:57:09)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选调生队伍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选调公告》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150人。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参与风险防范、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分3类职位:①经济金融类职位,选调30人,专业范围限定为经济金融大类;②脱贫攻坚类职位,选调90人,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大类专业毕业生;③污染防治类职位,选调30人,专业范围限定为生态环境、化学工程2个大类。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学院学生会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止考察之日),并且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1/2以内。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47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批次报名只针对高考统招学生,专转本和对口单招学生不能报名。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部提出申请,组织部、学生处和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汇总,并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全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男女生比例不低于6:4),且推荐人选须同意服从组织分配,推荐名单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

报考人员于20181115日至1120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截止时间:112016:00

2、资格审核。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纸质稿于119日(周五)上午11点前,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组织部,电子稿同步发送至组织部邮箱。时间到期后一律不接受补报名。

3、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8日。考场分别设在北京、上海、武汉、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进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5日至127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综合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各职位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省委组织部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江苏省委组织部从服从分配人选中统筹调剂确定考察人选,调剂后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考察人选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5、确定拟录用人选。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4:6的比例进行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6、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选调名单,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办理录用报到。江苏省委组织部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组织岗前培训。

四、相关政策

1、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人选,经济金融类职位安排到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脱贫攻坚类职位安排到江苏省6大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区乡镇工作,污染防治类职位安排到生态环境系统县(市、区)以下基层单位工作。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安排到县(市、区)级以上机关的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不少于2年,其间在村(社区)锻炼不少于1年。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素质测试后,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181231日前向江苏省委组织部申请减免考试费。

联系人:张昊,电话8910
    附件: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推荐人选名册
                                                                                        
党委组织部

                                                                                   20181030